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新政:2026年重大更新解读及面试流程详解
2026年1月16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对《永久居留申请评估指南》进行了重要更新,新增了一个专门章节 -家庭团聚类以及配偶或同居伴侣(SCLPC)类永久居留申请的面试转介流程。
这一更新对正在或即将办理家庭团聚移民的申请人,尤其是身在加拿大境内的海外家庭团聚类申请人,具有现实且直接的影响。
面试并非“常规步骤”,而是“必要时才进行”
根据最新指南,IRCC明确强调:只有在面试对于全面评估申请“确有必要”时,才会安排面试。换言之,面试并不是每一宗家庭团聚或配偶移民申请的必经程序。
通常,面试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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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申请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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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申请人与担保人或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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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关于申请资格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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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申请材料或文件中存在的不一致或疑问
IRCC同时指出,面试应只聚焦于对最终决定至关重要的信息。申请人可能会被要求携带与具体问题直接相关的补充文件,而非重新提交整套材料。
涉及权宜婚姻或强迫婚姻的案件,审查更为严格
在指南中,IRCC再次强调了对权宜婚姻或强迫婚姻的审慎态度。 如执法或签证官怀疑存在上述情况,在适当且可行的前提下,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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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约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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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约谈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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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分别约谈双方
此类面试的目的在于确保关系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属于风险导向型审查的一部分。
境内配偶团聚: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将转交 HIOB
对于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伴侣(SCLPC)类别的申请,如果决策人员认为案件需要进一步审查(包括可能的面试),该申请将被转交至人道主义和身份行动处(HIOB)进行评估。
这一步并不等同于拒签,而是意味着案件需要更深入的合规与真实性核查。
海外家庭团聚类申请:身在加拿大也不再“一刀切”
此次更新中,最受关注的变化之一,是对海外家庭团聚类申请、但申请人实际居住在加拿大境内这一情形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说明。
如果案件在加拿大境内处理过程中被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核(包括可能的面试),HIOB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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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申请材料转交至相应的海外签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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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附上转交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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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告知申请人案件已被转介,等待进一步处理和最终决定
这一步强化了程序透明度,避免申请人“被转档却不知情”。
面试地点如何决定?
对于需要面试的海外亲属移民申请,签证官将向申请人发出正式的面试通知书,并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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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是否可以在指定日期前往签证处参加面试
如果申请人确认可以前往,面试将在海外签证处进行。
如果申请人明确表示,由于目前居住在加拿大,无法前往海外签证处,则由签证官作出进一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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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仍有必要由海外签证处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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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否可以安排在加拿大境内进行面试
一旦面试类型确定,签证官将严格按照对应类型的标准操作程序(SOP)执行。
面试“更容易被安排”,正面解决了“执行障碍”
在过去的实际操作中,不少海外家庭团聚类申请人已经合法居住在加拿大境内。一旦案件被认为需要面试,申请人往往会遇到现实层面的障碍。返回海外签证处参加面试,意味着较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甚至可能影响其在加拿大的身份安排;而是否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完成面试,又长期缺乏明确、统一的操作指引,导致部分案件即便存在疑点,也只能被动拖延。
此次IRCC更新,正是对这一执行层面的模糊地带作出了明确回应 - 当申请人表示因居住在加拿大而无法前往海外签证处时,签证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改为在加拿大境内进行面试。
此次更新并不是扩大面试范围,也不是增加面试数量,而是消除了“该面试却无法面试”的程序障碍,让原本就需要通过面试澄清问题的案件,真正进入面试环节。
虽然整体面试比例不一定会明显上升,但从最新指南的逻辑以及以往审理实践来看,以下类型的案件,仍然是最容易被要求面试的重点对象:
关系材料存在逻辑不一致,例如时间线前后矛盾、共同生活证据无法相互印证;
配偶或伴侣之间背景差异较大,如语言、文化、婚史或相识过程存在明显断层;
申请人或担保人曾有拒签、撤案或关系变更等移民历史;
案件中出现权宜婚姻或非自愿关系的疑点;
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或完整性存在疑问。
政策中多次强调,面试的目的在于解决“对申请结果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也意味着,风险画像越清晰,签证官启动面试的可能性就越高。对申请人而言,与其担心是否会被面试,不如从源头确保关系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逻辑完整性,才是降低面试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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