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601和I-601A豁免:你真的选对适合自己的路径了吗?
关于美国I-601及I-601A移民豁免,很多朋友留言或私信咨询:“我的情况能不能申请豁免?”、“I-601 和 I-601A 到底有什么区别?”、“如果被拒了怎么办?”。
今天,我们为大家系统梳理这两种豁免的适用情形、申请要点与后续应对,帮助你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路径。
什么是 I-601 / I-601A 豁免?
两者都属于美国移民法中的“拒绝入境豁免申请”,主要用于解决申请人因某些原因被认定为“不可入境美国(inadmissible)”的问题。
虽然目标相似,但适用对象、程序与策略大有不同。
一、适用情形不同
I-601 豁免:
适用范围较广,涵盖多种导致不可入境的原因,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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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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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或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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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相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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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递解或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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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停留等
适用于I-485 身份调整、领事馆移民签证申请、移民法庭程序等多种场景。
I-601A 豁免:
仅用于解决“非法居留”导致的禁止入境问题(即因非法停留触发 3 年/10 年不得入境条款)。
仅适用于人在美国、需要出境参加领事馆面谈的移民签证申请人,允许其在离境前提前申请豁免。
二、适用人群不同
I-601 豁免:
适用于美国境内或境外的申请人,须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I-601A 豁免:
仅限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且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子女须年满 17 周岁),同时已有正在进行的移民签证申请(如 I-130/I-140 已批准并完成 NVC 缴费)。
三、申请地点与时间不同
I-601 豁免:
通常在领事馆面谈被拒后提出,需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移民局审理,目前官网显示的处理时间可能长达 3 年。
I-601A 豁免:
可在美国境内提前提交,批准后再出境面签,大大减少与家人分离的时间。目前处理时间约29 个月。
四、被拒后的应对方式不同
I-601 被拒:
可重新提交申请、上诉或申请重审(领事馆程序案件需在境外进行)。
I-601A 被拒:
不可上诉,只能重新提交申请。由于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可选择暂不离境,重新准备材料再次提交。
五、获批后如发现其他不准入境原因?
I-601 豁免:
若之后发现其他禁止入境事由,只要事由本身可豁免,可再次提交 I-601 申请。
I-601A 豁免:
若获批后发现其他不准入境理由(如欺诈等),已批准的 I-601A 可能被撤销,申请人须出境并针对所有事由一并提交 I-601 豁免。
六、证明重点不同
两者均需证明:申请人若无法入境,将对其美国公民或绿卡亲属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
I-601 豁免:
证明范围较广,可涵盖经济、医疗、情感、教育等多方面。
I-601A 豁免:
证明重点更集中,主要围绕非法居留导致的家庭分离困境。
律师提醒
一旦被认定触犯“不可入境(inadmissible)”条款,情况即属严重。
无论是 I-601 还是 I-601A,都需要系统准备材料、有力论证“极端困难”。每个家庭情况不同,策略也应因人而异。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不准入境困境,建议尽早进行个案评估,由专业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制定最佳方案。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申请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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