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监管迎来重磅变革!六大核心调整直击投资门槛与安全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于2026年7月2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发布拟议规则公告(NPRM),计划对EB-5投资移民相关监管条例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落实2022年出台的《EB-5改革与诚信法案》(RIA)相关要求。
在RIA生效的四年间,美国移民局(USCIS)仅通过发布政策指引、更新申请表格与调整案件审理标准等方式落地部分新规,但大量核心法律条款始终未纳入官方正式法规当中,使得规则边界模糊、审核强度不一等问题持续困扰整个行业。
本次拟议法规旨在弥补上述制度空白,将国会立法要求进一步转化为正式监管框架,为行业提供更加明确的执行标准。
拟议规则中的六大制度调整
将RIA诚信监管机制纳入成文法规
本次规则修订最核心的目标,是将RIA法案中强化行业诚信监管措施正式写入法规。拟议规则将进一步强化DHS对区域中心、新商业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审计、实地检查、调查及合规审查的权限。
细化投资人准入资格标准
拟议新规将对EB-5投资人资质标准从法规层面做出清晰界定,明确合格投资、投资资本以及就业岗位创造要求,为EB-5审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标准。同时法规将固化EB-5投资门槛:普通EB-5项目最低投资额为105万美元,目标就业区(TEA)与基建项目最低投资额为80万美元;此外,法规将确认投资金额的通胀调整机制,自2027年1月1日起,并于此后每五年调整一次。
优先日期保留制度落地细则
拟议规则进一步明确RIA中的优先日期保留条款,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人可能可以在重新提交EB-5申请时保留此前获批申请的优先日期,从而降低因项目相关问题导致的排期风险;同时,拟议规则进一步说明该保护机制可能适用的情形。
TEA认定规范
在RIA法案实施后,TEA审核权限已从各州政府移交至移民局。本次拟议法规拟进一步明确移民局现行TEA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乡村地区及高失业率TEA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于TEA资质直接决定投资人是否适用更低的投资门槛,这套标准化认定细则将对项目开发商、经济测算机构与潜在投资者都具备极高参考价值。
特定融资相关限制条款
拟议规则提出,在特定情况下限制已偿还过桥融资作为符合要求资本的使用,同时进一步细化EB-5项目合格投资资本的认定标准。上述拟议规则调整可能影响项目交易架构设计以及资金来源合规审查。
申请自动撤销机制与投资人保障条款
RIA引入了投资人保护机制,以保护善意投资人免受因区域中心违规、资质终止等非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利影响。新规将进一步说明区域中心终止、违规等情况下,投资人保护机制的适用方式,明确相关保护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范围,让投资人在项目出现风险时拥有更加稳定的预期。
需要注意的是,这份拟议规则在《联邦公报》发布之日起开启为期6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当前尚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正式终版法规发布前,条款内容仍有可能调整。区域中心运营方、项目开发商与EB-5投资人都可针对相关条款提交书面修改建议。由于该规则目前尚未生效,现阶段EB-5案件仍按照现行有效政策和法规框架进行审理。最终规则是否以及如何影响未来申请,将取决于DHS发布的最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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