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加强对加密资产的监管
10月26日,新加坡金管局(MSA)针对如何减少加密货币交易对散户的冲击征求公众意见,同时也对稳定币的监管框架进行公开咨询,发布了两份有关加密资产的监管建议咨询书——《数字支付货币服务监管建议》(Proposed Regulatory Measures for 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s,下称“支付货币建议”)以及《稳定币关联活动监管路径建议》(Proposed Regulatory Approach for Stablecoin-Related Activities,下称“稳定币建议”),这两份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新加坡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步入一个新阶段。
在公告中,金管局提出,数码付款代币(digital payment token,简称DPT)服务商不应向散户提供法定货币或加密货币贷款,不允许散户通过杠杆交易加密货币,也不可接受散户使用信用卡或签账卡来购买加密货币。金管局要求业者在提供任何服务前,确保散户对DPT服务的风险有足够的了解。
金管局计划规定,和单一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如果流通价值超过500万元,发行商必须获得主要付款机构执照。金管局还建议,业者应把客户的资产与公司的资产隔离开来,以降低客户损失或资产被滥用的风险,以及确保客户在业者破产时能够取回他们的资产。
此前,在《支付服务法》(Payment Services Act)下,针对被当作一种支付工具的加密资产,其监管主要停留在反洗钱、反恐以及技术安全的层面,并未触及此类资产的金融本质,而这两份文件则真正启动了对加密资产的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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